孩子探视权法律规定一个月多少次正常

时间:2024-04-12 作者:杭州法律咨询在线

探视权一般没有强制规定一个月的次数,但法律有规定,关于探望权行使的内容,一般是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的,可以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依法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孩子探视权一个月的次数应当由双方共同决定。探望权是法定的权利,也是法定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探视权一个月的行使次数可以由父母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法律对此没有规定具体的次数。如果探视权人的探视行为有利子女的健康成长,直接抚养方也愿意协助其探视的,那么探视权人可以一个月内多次探视孩子。
如果其探视行为不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那么探视权人一个月内应减少探视子女次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本文链接: http://www.b431.cn/755092.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德清律师 虞城县律师 威海律师 杭州律师团队 杭州房屋买卖纠纷律师 杭州债务纠纷 杭州大律师 宁波律师 抚顺律师 丹东律师 永州律师 南宁律师 吴兴律师 江山律师 南丰律师 马鞍山雨山区律师 郓城县律师 成都律师 扬州律师 揭阳律师 武汉律师 肥东县律师 宁波律师 青岛律师 兰州律师 衡阳律师 石家庄律师 榆林律师 临沂律师 湛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