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走工伤,怎么认定工伤?

时间:2024-04-01 作者:杭州法律咨询在线


员工工伤认定: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具体认定标准如下: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事故受伤的;
(2)工作时间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的;
(6)落不明的;
(6)上班途中,机动车受伤的;
(7)受伤的法律规定的;
(5)《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视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救治无效死亡的;
(2)在救治灾害等维持国家利益,在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的;
(3)员工原在军队服务,因战争、劳动伤害而受伤,取得革命伤害军人证,使用者后旧伤害复发。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故意犯罪;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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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您好,您是具体干什么工作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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